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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推出 6 万亿元化债方案 地方债务风险防控进入系统性化解阶段​
来源:中国政府网 | 作者:国务院财政司 张劲松 | 发布时间: 2026-01-24 | 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财政部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新一轮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方案,核心内容包括一次性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优化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及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等,标志着债务风险防控从“应急处置”向“系统性化解”全面转变。该方案为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揽子举措,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可持续”原则,置换额度将在2024-2026年分三年安排,每年2万亿元,主要用于置换2028年底前到期的隐性债务。方案突破体现在置换范围扩大、方式灵活及利息负担减轻,预计累计可节约利息支出约6000亿元。

专项债券管理机制优化是重要支撑,通过拓宽支持领域、提高资本金使用比例及试点“自审自发”等措施提升效率。2024年全国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达4万亿元,已全部发行完毕,带动有效投资超12万亿元。同时,国有资产盘活成为化债重要资金来源,2024年累计盘活资产超9000亿元,其中60%用于化解地方债务。

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同步强化,财政部建立全口径监测平台,加强动态预警和部门协同,并强化预算约束与问责制。方案实施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24年末,隐性债务规模下降1.8万亿元,债务率降低15个百分点,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下降,偿债压力有效缓解,未发生违约事件。

此次方案标志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思路实现“四个转变”:从应急处置向主动化解、点状排雷向整体除险、双轨管理向规范透明、侧重防风险向防风险促发展并重转变。下一步,财政部将加强指导监督,督促各地落实政策,完善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入系统性化解阶段
出处:中国政府网 作者:国务院财政司 张劲松
1 月 24 日,财政部在国新办举行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正式披露新一轮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方案,核心内容包括一次性增加 6 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优化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等多项重磅举措,标志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从 “应急处置” 向 “系统性化解” 全面转变。
此次 6 万亿元化债方案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揽子化债举措,政策设计体现 “市场化、法治化、可持续” 原则。根据方案,6 万亿元置换额度将在 2024-2026 年分三年安排,每年 2 万亿元,主要用于置换 2028 年底前到期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与此前化债政策相比,此次方案具有三大突破:一是置换范围扩大,将棚户区改造、政府投资项目拖欠账款等此前未纳入置换的隐性债务类型纳入支持范畴;二是置换方式灵活,地方可自主选择发行再融资债券、银行贷款重组、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化解债务;三是利息负担减轻,置换后的债务利率平均较原隐性债务利率下降 1.5-2 个百分点,预计累计可节约利息支出约 6000 亿元。
专项债券管理机制优化成为化债方案的重要支撑。财政部推动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 7 方面 16 项具体举措。在投向领域方面,实行 “负面清单” 管理,新增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卫生健康、养老托育、货运综合枢纽、城市更新等 5 个行业及部分细分行业作为专项债券支持领域,进一步拓宽资金使用范围;在资本金使用方面,以省份为单位,将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规模上限由 25% 提高至 30%,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
为提高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效率,财政部在 10 个省份及雄安新区开展项目 “自审自发” 试点,赋予地方更大的项目筛选和发行自主权;对在建续发项目实行 “绿色通道”,审批时限从平均 20 个工作日压缩至 10 个工作日。数据显示,2024 年全国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达 4 万亿元(含 2023 年结转额度 1000 亿元),其中 8000 亿元专项债券用于补充地方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支持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4 万亿元专项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投向项目 4 万余个,带动有效投资超 12 万亿元。
国有资产盘活成为化债重要资金来源。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推动闲置办公用房、设备等资产市场化处置,2024 年已累计盘活资产规模超 9000 亿元,其中 60% 的资金用于化解地方债务。首次建立全口径、全级次国有企业名录,进一步夯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底数,引导国有企业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2024 年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规模达 3800 亿元,较上年增长 45%。
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同步强化。财政部建立全口径地方政府债务监测平台,实现对政府债务、隐性债务、或有债务的动态监测和预警,每月向地方政府发送风险提示函;健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机制,与央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建立债务风险联合处置机制,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预算约束,将 “不新增隐性债务” 作为 “铁的纪律”,对未纳入预算安排的政府支出事项和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坚决堵住违法违规举债途径;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违规举债问责制,2024 年共查处违规举债案件 32 起,问责相关责任人 127 名,形成有力震慑。
化债方案的实施已取得初步成效。数据显示,截至 2024 年末,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较 2023 年末下降 1.8 万亿元,债务率较上年下降 15 个百分点;2024 年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为 2.35%,较 2023 年下降 0.42 个百分点,债务融资成本显著降低。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得到有效缓解,2024 年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偿还率达 100%,未发生一起违约事件。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化债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思路实现 “四个转变”:从化债工作思路上,从应急处置向主动化解转变;从处置方式上,从点状式排雷向整体性除险转变;从管理模式上,从隐性债、法定债 “双轨” 管理向全部债务规范透明管理转变;从政策目标上,从侧重于防风险向防风险、促发展并重转变。下一步,财政部将加强对地方化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化债方案,抓实抓细各项政策举措,同时持续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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