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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加码先进制造业支持 专项贷款 + 债券融资 赋能产业升级
来源: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 作者:金融监管总局银行机构监管司 张浩 | 发布时间: 2026-01-29 | 8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联合工信部、财政部等部门建立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协同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开展政策宣传培训,指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准确理解和运用《指导意见》相关规定。随着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我国先进制造业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支撑。​
1 月 25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出 12 项针对性措施,涵盖信贷投放、债券融资、产业链金融、风险防控等多个维度,同时披露 2026 年先进制造业专项贷款额度将达 3 万亿元,较 2025 年增长 50%,标志着我国先进制造业金融支持体系从 “规模扩张” 向 “质效提升” 全面转型,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金融保障。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要求的具体举措。当前,我国先进制造业发展势头强劲,但仍面临 “卡脖子” 技术攻关资金不足、产业链协同融资不畅、中长期资金供给短缺等问题。数据显示,2025 年我国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 15.2%,但先进制造业贷款余额仅为 8.6 万亿元,同比增长 12.3%,低于制造业贷款平均增速 2.5 个百分点;其中,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制造等新兴领域贷款余额占比不足 40%,难以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在此背景下,金融监管总局通过政策加码,进一步优化先进制造业金融供给,助力产业升级。
先进制造业专项贷款的扩容与优化是《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指导意见》明确,2026 年将新增先进制造业专项贷款额度 1 万亿元,总额度达 3 万亿元,重点支持低空经济、商业航天、人形机器人、生物制造、智能终端等新兴领域,以及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贷款利率较同期 LPR 下浮 30-50 个基点,目前 5 年期以上专项贷款利率最低可至 2.65%;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10 年,其中技术改造贷款可申请 2 年宽限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专项贷款实行 “名单制管理 + 动态调整”,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工信部建立先进制造业重点企业名单,向金融机构定向推送,确保资金精准投放。
政策还创新了专项贷款还款方式,推出 “研发期只付利息、投产期分期还本、达产期弹性还款” 的定制化方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上海某商业航天企业正在研发新一代可回收火箭,需要研发资金 5 亿元,此前因项目周期长、风险高,融资难度较大。《指导意见》发布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将其纳入重点支持名单,为其发放专项贷款 3 亿元,利率 2.75%,期限 8 年,宽限期 3 年,宽限期内仅支付利息。企业负责人表示:“这种定制化还款方式太贴合我们的需求了,研发期不用还本,大大减轻了现金流压力,我们可以把更多资金投入到技术攻关中。” 截至 1 月 28 日,全国已有 32 家商业银行完成专项贷款投放规划,预计一季度将发放专项贷款超 6000 亿元。
产业链金融的创新应用将有效破解协同融资难题。《指导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先进制造业核心企业,构建 “核心企业 + 上下游配套企业” 的产业链融资体系,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订单融资、存货融资等产品。对于核心企业确认的应收账款,商业银行可直接为上下游配套企业发放贷款,无需额外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支持核心企业搭建产业链金融平台,与银行、担保机构合作开展批量融资,提高融资效率。《指导意见》明确,对通过产业链金融平台发放的先进制造业配套企业贷款,给予 0.5 个百分点的利率优惠;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配套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0.5%。
长三角地区的产业链金融实践已取得显著成效。以上海汽车集团为核心企业,工商银行搭建了汽车产业链金融平台,整合核心企业采购订单、应收账款、物流信息等数据,为上下游 1200 余家配套企业提供批量融资服务。截至 1 月 28 日,该平台已累计发放贷款超 800 亿元,支持配套企业技术改造和产能扩张,带动产业链新增产值超 3000 亿元。某汽车零部件企业通过该平台获得贷款 5000 万元,利率 2.85%,用于引进智能生产设备,生产效率提升 30%,产品合格率提高 2 个百分点。数据显示,2025 年我国先进制造业产业链融资规模达 2.3 万亿元,同比增长 28%,《指导意见》落地后,预计 2026 年这一规模将突破 3.5 万亿元。
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宽为先进制造业提供多元资金支持。《指导意见》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债券、供应链金融 ABS 等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投资先进制造业相关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债券发行给予承销费用补贴。政策明确,先进制造业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财政部门按发行金额的 0.3% 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可达 500 万元;金融机构投资先进制造业债券的,按投资额的 1% 给予风险补偿。2026 年 1 月,先进制造业企业债券融资规模达 380 亿元,同比增长 45%,其中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规模达 150 亿元,较上月增长 30%。
外资准入的全面放开将吸引更多国际资本参与先进制造业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承接落实国家在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全面清零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 “20+8” 产业集群培育和建设,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关键领域延链补链强链。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先进制造业企业融资,允许外资银行、外资保险机构发起设立先进制造业产业基金,投资境内先进制造业企业股权。截至 1 月 28 日,已有 12 家外资机构提交先进制造业产业基金设立申请,拟募集资金总额超 500 亿元,重点投向商业航天、人形机器人等新兴领域。
风险防控与激励约束机制同步完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先进制造业贷款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对新兴领域贷款实行差异化风险权重管理,风险权重可按 75% 执行;加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监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监测资金流向,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金融市场等领域。在激励约束方面,金融监管总局将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情况纳入银行机构监管评级和绩效考核体系,对专项贷款投放力度大、产业链融资覆盖广的机构,在监管评级、再贷款额度分配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服务不力、违规操作的机构,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市场反应与专家解读积极。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刘文强表示,《指导意见》的 12 项举措针对性强、覆盖面广,专项贷款扩容、产业链金融创新、外资准入放开等政策将有效破解先进制造业融资痛点,预计 2026 年我国先进制造业贷款余额将突破 12 万亿元,同比增长 40% 以上;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将提升至 16.5%,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商业银行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大行明确 2026 年先进制造业专项贷款投放额度均不低于 5000 亿元,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也纷纷加大投放力度,形成全方位支持格局。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联合工信部、财政部等部门建立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协同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开展政策宣传培训,指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准确理解和运用《指导意见》相关规定。随着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我国先进制造业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支撑。